專利為體,法律為用

本所的律師團隊由兼具法律及科技雙背景的跨領域律師所組成,本所陳啟桐律師兼具理工學位及法律學位,不僅具有法律的素養,也有科技的思維。

在台灣的教育制度下,鮮少有律師具有理工背景並受撰寫專利說明書的專業訓練。通常律師在進行專利訴訟時,必須有專利工程師從旁協助,否則無從理解專利說明書中的技術內容。然而,通常專利工程師並不懂專利訴訟法律,無法協助律師進行訴訟。因此,這種律師+專利工程師的組合在專利訴訟實務上有相當大的局限性,很容易因溝通不良,而怠於為客戶主張權利。

本所則打破了專利工程師和律師間的藩籬。我們的律師具有撰寫專利說明書的實務訓練,熟悉專利申請程序。因此,我們在撰寫專利說明書時,即已設想將來訴訟時可能發生的問題,而預先防患未然;一旦進行專利訴訟時,我們的律師可以同時處理專利技術及法律問題,而提供客戶專業且完整的服務。
本所除提供一般法律服務外,特別專精於專利侵權分析、專利訴訟等專利相關法律業務。

陳啟桐律師為專職專利申請及專利訴訟的律師,其專利訴訟案量曾有統計排名台灣律師前5名。

自2000年開始執業以來,陳啟桐律師已陸續於超過百件專利民事、行政訴訟案中擔任許多上市、上櫃公司訴訟代理人,其中不乏跨國專利訴訟案件,此外陳啟桐律師亦協助客戶於中國及美國進行專利訴訟攻防。

陳啟桐律師歷年於法院處理之智慧財產權案件計有133筆(請參考https://lawsnote.com/search/all/陳啟桐律師%20智慧財產),具有豐富經驗。

以下是其中部分案件:

智慧財產法院案號

判決結果

97年度民專訴字第6號

原告為日本公司,陳啟桐律師代表台灣被告獲得勝訴判決。

98年度民專訴字第43號

原告為中國朗科公司之授權人,陳啟桐律師代表台灣被告獲得勝訴判決。

98年度民專訴字第48號

原告為日本公司,陳啟桐律師代表台灣被告獲得勝訴判決。

98年度民專訴字第99號

原告為美國Rothschild教授,陳啟桐律師代表台灣被告獲得勝訴判決。

99年度民專訴字第25號

原告為日本公司,陳啟桐律師代表台灣被告。

贏得信任 - 因為我們 專業,而且認真處理每一個案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