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专利制度
专利种类 发明 设计
申请资格 发明人或受让人
必要程序文件 专利说明书、委任书、宣誓书 、让与书(有移转之状况)
;发明专利需附上发明人姓名
申请制度 自动进入审查
专利期限 申请日起20年 核准公告日起14年
维持费/年费 发证日起第三年半前缴第一次,以后每四年缴一次 无 (Issue fee 含14年费)
国际优先权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6个月内
异议期 皆无异议期,核准后缴交证书费后直接取得证书。
主要注意事项
  • 申请人必需提供其所知悉之所有相关前案资料予审查委员(IDS),核准之前任何时间皆可提交,惟若非于知悉应提交IDS而未于知悉日起三个月内提交,则会产生规费(由专利局决定)。若未提IDS,有可能造成专利无法施行(unenforceable).
  • 申请人如符合小个体之规定,包括独立发明人、小企业(500人)、暨非营利组织,则政府规费可予减半优待。
  • Claim独立项超过3项,总项数超过20项,加收费用,除非客户同意,本所撰写Claims时以不超过20项为原则。
  • Claim 多项附属费用加收。
  • 公开后一年内 (设计为六个月内) 提出专利申请,并不 构成新颖性之丧失。
  • 专利申请案申请后,即依申请顺序及组别交由审查委员进行审查,除非有特殊原因或依法条规定外,均不得提前审查。

 

加拿大 专利制度
专利种类 发明 设计
申请资格 发明人或受让人
必要程序文件 专利说明书
;发明专利需附上发明人姓名
申请制度 审查制(申请日起五年内请求) 审查制(自动进入审查)
专利期限 申请日起20年 注册日起10年
维持费/年费 申请日起算第二年开始每年缴交(逾期一年内可加倍补缴) Issue fee 含1-5年费
国际优先权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6个月内
异议期 皆无异议期,核准后缴交证书费后直接取得证书。
主要注意事项
  • 申请人如符合小个体之规定,包括独立发明人、小企业(50人),则政府规费可予减半优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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