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 专利制度
专利种类 发明 设计
申请资格 发明人或受让人(含法人)
必要程序文件 说明书暨图示
(以英、法或德文三种官方语言任一文本提出)
设计图式或照片,
有关该设计之使用意图说明
(欧盟中任一语言提出,英文、法文、德文、义大利文、西班牙文、丹麦文、荷兰文、芬兰文、希腊文、葡萄牙文及瑞典文)
申请制度 审查制 形式审查制
专利期限 申请日起20年 申请起日起每5年延长一次,最多4次,共25年
维持费/年费 申请日起第三年开始需缴交维持费。 每五年缴一次
国际优先权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12个月内 6个月内
异议期 核准公告日起9个月内
主要注意事项
  • 欧洲发明专利会员国共36国 (延伸国4国),设计会员国共27国(候选国3国)。
  • 发明审查费用以15项Claims为计算,超过15项逐项加收超项费,除非客户同意,本所撰写Claims时以不超过15项为原则。
  • 申请同时请求检索,通常申请日(或优先权日)起约18个月官方给予检索报告。专利申请人须针对此检索报告提出答辩,否则案件视为撤回。
  • 检索报告公开日(或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,较晚者)起算6个月内,申请人须正式提请实审并选择指定国(指定国费为单一费)。
  • 若以费用考量,通常超过欧洲四国以上,则申请欧体发明可能较划算。
  • 提出设计申请时,可同时提出延缓公开请求至自申请日起2年半(即30个月),但须缴纳规费。

 

英国 专利制度
专利种类 发明 设计
申请资格 发明人或受让人(含法人)
必要程序文件 说明书暨图示
申请制度 审查制(公开6个月内须请求实审) 注册制
专利期限 申请日起20年 申请起日起每5年延长一次,最多4次,共25年
维持费/年费 申请日起第五年开始每年缴 每五年缴一次
国际优先权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
十二个月内
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六个月内
异议期
主要注意事项
  • 英国专利在部份大英国协之国家亦可获得保护。
  • 纯功能性或无法单独使用之造型设计系无法取得设计专利之保护。
  • 申请发明时可同时请求新颖性调查,或在12个月内请求调查以确保申请程序。
  • 若有充分理由或和环保相关科技可以请求速审,申请时程可缩短到一年内。

 

德国 专利制度
专利种类 发明 新型 设计
申请资格 发明人或受让人
必要程序文件 说明书暨图示
申请制度 审查制(申请日起7年内请求实审) 注册制 注册制
专利期限 申请日起20年 申请日起10年 申请起日起每5年延长一次,最多4次,共25年
维持费/年费 申请日起第三年开始每年缴 申请日起第四、七、九年前缴 每五年缴一次
国际优先权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六个月内
异议期 核准公告后三个月内
主要注意事项
  • 发明专利即便是口述内容之公开亦构成新颖性丧失。
  • 相同且申请 (优先权日) 在先之前案,公开后亦可作为发明专利新颖性丧失之证据。
  • 申请日 (优先权日) 前六个月内,申请人或其前手在国际性展览之公开或使用,不构成新颖性之丧失。
  • 发明审查费用以10项Claims为计算,超过10项逐项加收超项费,除非客户同意,本所撰写Claims时以不超过10项为原则。
  • 可用外文申请,但三个月内要补交德文翻译,三个月内也要交申请费,不然申请会被撤销。
  • 申请日后的第三年开始要缴年费(annual fee)以维持申请书的效力。
  • 请求实审前亦可请求检索,DPMA在检索后会通知和审查申请案有关的前案。

 

法国 专利制度
专利种类 发明 新型 设计
申请资格 发明人或受让人
必要程序文件 说明书暨图示、委任书 (可补呈)
申请制度 审查制 注册制 注册制
专利期限 申请日起20年 申请日起6年 申请日起25年,可延长一次,共50年
维持费/年费 申请日起每年缴 满25年延展时缴
国际优先权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六个月内
异议期 公告日起3个月内
主要注意事项
  • 专利说明说要用法文申请。
  • 发明须在申请时或申请日(优先权日)起18个月请求新颖性调查,否则将自动转为新型。
  • 发明审查费用以10项Claims为计算,超过10项逐项加收超项费,除非客户同意,本所撰写Claims时以不超过10项为原则。
  • 发明可转新型,但新型不能转发明。
  • 对独立发明人、小型企业(员工1000人以下,年营业额未达5千万欧元,不符合上述两条件的公司没有持有该企业超过25%的资本额)或非营利性组织,申请规费有折扣。
  • 单一设计申请可包含至多100个不同的设计。
  • 设计只注册,不发证。
  • 方法也可申请新型专利。

 

荷兰 专利制度
专利种类 发明 设计
申请资格 发明人或受让人
必要程序文件 说明书暨图示
申请制度 审查制(无实审) 注册制
专利期限 申请日起20年 申请起日起每5年延长一次,最多4次,共25年
维持费/年费 申请日起第四年开始每年缴 每五年缴一次
国际优先权 第一申请案申请日起
十二个月内
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
六个月内
异议期
主要注意事项
  • 自2008/06/05 起,6年的短期专利不再适用。
  • 申请后13个月内要提出新颖性检索(Novelty Search),否则申请无效。
  • 申请人可选择由NL Patent Office做国内检索或由EPO做国际检索,价钱分别是100欧元和794欧元。
  • 新颖性检索大约需时9个月,若新颖性不足,收到报告后有2个月的时间可依据检索报告的结果来改写说明书内容。
  • 可用英文申请,但claim的部分一定要用荷语。
  • 申请Benelux Design只能用法语或荷语。

 

义大利专利制度
专利种类 发明 新型 设计
申请资格 发明人或受让人
必要程序文件 说明书暨图示、委任书
申请制度 审查制 注册制 注册制
专利期限 申请日起20年 申请日起10年 申请起日起每5年延长一次,最多4次,共25年
维持费/年费 申请日起第五年开始每年缴 每五年缴一次
国际优先权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 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六个月内
异议期 公告日起3个月内
主要注意事项
  • 从2008/07/01起,前案调查及初审都交由EPO执行,大约9个月后可拿到报告。
  • 发明审查费用以10项Claims为计算,超过10项逐项加收超项费,除非客户同意,本所撰写Claims时以不超过10项为原则。
  • 一般18个月后公开,若要求提前公开则90天后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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